服务价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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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调节价项目——支付结算及账户服务

序号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备注
一、个人结算和账户服务
1 转账汇款服务 “定时汇”约定转账 个人 为个人客户提供定时资金转账业务 按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标准执行    
2 查询报文/自由格式报文 个人 为客户提供转账查询业务 1元/笔    
3 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渠道汇兑 个人 通过柜台将客户资金从本行账户(不含信用卡)汇入参加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的银行(含同城和异地)的账户 辖内行:1元/笔    
4 其他服务 账户及时通 个人 1.即时账务短信提醒:为本行客户签约手机号码发送即时账务短信提醒的服务
2.代扣短信提醒:为本行签约“缴费通委托代缴业务”的客户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代扣短信提醒的服务
1.同时开通:3元/月
2.即时账务短信提醒:2元/月
3.代扣短信提醒:1元/月
4.存量按条计费业务为0.1元/条
1.财富客户、福农卡、乡村振兴卡及贵农卡客户免收即时账务短信提醒服务费用
2.财富客户免收代扣短信提醒服务费用
 
二、对公结算和账户服务
5 转账汇款服务 查询报文/自由格式报文 对公 为客户提供查询业务 1元/笔    
6 支票跨行转账 对公 为客户提供大小额支付系统资金划转业务 按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标准执行    
7 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渠道汇兑 对公 通过柜台将客户资金从本行账户(不含信用卡)汇入参加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的银行(含同城和异地)的账户 辖内行:1元/笔    
8 票据服务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 对公 为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按票面的0.5‰收取    
9 国内信用证 开证 对公 为客户提供各项国内信用证开证业务 按每笔开证金额的0.05%-2%收取,最低100    
10 修改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修改业务 按每笔100元收取。增额修改的,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,最低100元,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   
11 通知/修改通知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通知/修改通知业务 按每笔50元收取    
12 议付/寄单索款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议付/寄单索款业务 按议付/寄单索款金额的0.1%-2%收取,最低300元    
13 承兑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承兑业务 按每月0.05%-0.5%收取,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,最低200元    
14 保兑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保兑业务 按每月0.15%-0.3%收取(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)或协议定价,最低300元    
15 信用证付款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付款业务 参照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收费标准    
16 不符点处理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不符点处理业务 按每笔450元收取    
17 转让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转让业务 按转让金额的0.1%-1%收取,最低200元    
18 转让修改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转让修改业务 按每笔100元收取。增额转让修改的,对增额部分按转让手续费标准收取,最低100元,不另收取转让修改手续费    
19 退单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退单业务 按每笔100元收取    
20 撤证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撤证业务 按每笔100元收取    
21 邮电费 对公 为客户提供国内信用证邮电服务 按每笔250元收取    
22 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 对公 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予我行为前提,我行根据客户需要为其提供保理融资、应收账款管理、催收、应收账款买断、坏账担保等服务 1.有追索权(回购型)国内保理按应收账款发票金额(或客户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金额)的年化0.1%-3%收取
2.无追索权(买断型)国内保理按应收账款发票金额(或客户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金额)的年化0.1%-5%收取
   
23 其他服务 上门收送款 对公 根据客户的申请,按照双方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,由银行指派工作人员到客户办公场所为客户取(送)现金、单据业务 按提供的实质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协议定价    
24 出租电子回单柜 对公 为客户提供电子回单柜业务 100-200元/个/年    
25 账户及时通 对公 1.即时账务短信提醒:为本行客户签约手机号码发送即时账务短信提醒的服务
2.代扣短信提醒:为本行签约“缴费通委托代缴业务”的客户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代扣短信提醒的服务
每个手机号码:
1.同时开通:3元/月
2.即时账务短信提醒:2元/月
3.代扣短信提醒:1元/月
4.存量按条计费业务为0.1元/条